2012年9月6日 星期四

生命的價值

最近看了有關安樂死的影片感觸很深,心情也相當沉重,
政府編了數億元蓋了許多收容所安樂死數十萬條的生命,為什麼我們要初錢讓政府做這種殘忍的事情,以大量撲殺的方式也沒改善街頭流浪動物的問題,政府都不覺得自己的方法錯了嗎?為何不以溫和的方式慢慢改善,以節育代替撲殺,
一隻貓狗一年可以繁殖十幾隻幼兒,撲殺了一隻就只是一隻,但幫她節育的話每年都可以少十幾隻的產量,不是比較好嗎?!!

我不了解為什麼人類有權力決定動物的生死,大家不都是生活在地球上的物種,
就只是因為人類自稱為萬物之靈嗎?
這些流浪貓狗並沒有犯錯,人類憑什麼判他們死刑,結束他們生命!
他們只是想存活著而已,牠們沒有酒駕、沒有傷害人、沒有吸毒、更沒有貪汙,
只是肚子餓了想找東西吃,天氣冷下雨想找個地方避著...
流浪動物問題的起源也有一部分是棄養,動物生病了或是養膩了就把他們丟到街頭,
原本有家有幸福的動物頓時失去了依靠,牠們的世界完全被摧毀,作錯事的人沒事,被拋棄的動物卻要被處罰,被迫結束生命,這樣的邏輯很扭曲。

為什麼自傲的人類不能跟其他物種和平相處呢?委什麼要認為街頭上有貓有狗就會製造髒亂,人類製造的垃圾遠大於這些動物所製造的吧!!
就像是樹會掉樹葉,天上的鳥會亂大便一般,稍微包容就沒事了,總不能樹會掉樹葉就把樹砍光,鳥會亂大便就要射殺鳥吧!!
流浪貓狗也只是生存環境中的物種之一而已,幫他們節育控制數量,就會逐漸減少了~

我相信不爽貪官汙吏與酒駕應該遠大於不爽流浪貓狗的人吧,為什麼政府不著重在這些地方,卻是每天捕抓這些可憐的動物們,政府有沒有想過這樣安樂死究竟人不人道,沒有一隻動物是死得平靜的,死的過程都是痛苦萬分的,連人都無法承受那樣的痛楚,為什麼要叫這些可憐的動物承受?!
我真的很希望有因果報應,讓這些自負該死的人類嘗試體會看看這些痛苦,
政府花大錢蓋蚊子館、官員假出國考察真度假、高官A得一個比一個多,卻不願意撥多一點經費給動物團體作節育,政府一年的補助金額協會一天就用完了,剩下的364天都是靠民眾捐款支撐著,政府極度漠視動保議題!!
動保團體幫流浪動物節育,是在幫政府解決問題!!政府有感謝過嗎?
卻還是一味的再捕抓動物,然後安樂死,如果流浪動物數量減少絕對是動保團體的功勞,根本與政府無關!!

人命很重要!!但惡人的命憑什麼重要!!流浪動物什麼錯也沒犯生命就能輕易地被奪取,
為什麼那些酒駕撞死人、殺人性侵或A了一堆錢的人都不需要被安樂死呢?!
在我眼裡他們才是真正需要被安樂死的人阿!!台灣法律很保護壞人卻不保護動物!!
就因為是動物就該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嗎?
那我祈禱這些漠視動物的人以後都投胎當流浪動物,讓他們嚐一嚐自己給流浪動物的待遇!!!